特區政府一直依法監督本地流動電信營運商履行其牌照義務,以確保向用戶提供穩定的流動電信服務。就澳門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和記電話(澳門)事宜,有關公司早前已向政府作出通報。是次股份轉讓主要涉及和記澳門的股東變更,該公司會繼續營運其網絡及提供服務。換言之,目前市場上仍有三間流動電信營運商,政府亦會持續監督和記澳門履行其牌照義務,向用戶提供穩定的流動電信服務。
現行相關的法規及牌照對營運商的競爭行為已有規範,禁止違背公平競爭的行為或構成濫用主導地位的行為。郵電局會一如既往,密切監督營運商遵守法規及牌照規定的情況。
政府現正積極推進《電信法》的草擬工作,去年底已完成業界諮詢,預計今年完成立法討論工作。政府期望透過制度革新,全面採用申請制,讓有意經營者可按其業務規劃提出申請牌照,以鼓勵更多營運商進入市場,推動電信服務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