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023號法律《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將於2024年2月11日起生效,法律規定醫學輔助生殖技術只可在公立醫院或獲許可的醫學輔助生殖單位內進行,且醫學輔助生殖單位僅可設在配備急救和婦科的設施及設備的醫院。
此外,在治療經公立醫院或醫學輔助生殖單位的醫生診斷為不育的夫妻或具有事實婚關係的雙方、治療夫妻或具有事實婚關係的雙方子女的嚴重疾病、夫妻或具有事實婚關係的雙方具遺傳風險的嚴重疾病或其他疾病的情況下,才可使用包括人工授精、體外受精等的醫學輔助生殖技術。
為了讓醫療業界及居民了解有關《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的法律規定,衛生局將於2月6日至7日舉辦2場介紹《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律講解會,每場講解會均以線上及線下形式同步進行,線上參會共500名額,線下參會共280名額。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場:
日期:2月6日(星期二)
時間:18:00至20:00
地點:黑沙環衛生中心3樓大型會議室
對象:醫療業界
語言:粵語
報名二維碼:見附圖1
第二場:
日期:2月7日(星期三)
時間:18:00至20:00
地點:黑沙環衛生中心3樓大型會議室
對象:社會大眾、醫療業界(葡語使用者)
語言:粵語(設葡語傳譯)
報名二維碼:見附圖2
有意報名者可於1月25日至31日期間,透過掃描相應場次的報名二維碼進行報名,衛生局將透過短訊通知講解會出席者。倘有疑問,可透過發送電郵dl@ssm.gov.mo或致電2871 3734或2871 3735向醫務活動牌照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