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個人資料保護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為執行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特區政府於二零零七年成立“項目組”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下稱“個資辦”)。配合項目組的重組工作,個資辦升格為常設部門,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明確個人資料保護局為隸屬行政長官運作的公共部門。職責包括:研究、評估及建議保護個人資料制度的整體政策及措施;具監察第8/2005號法律遵守情況的專屬職責;按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規定發出具約束力的意見書;推動保護個人資料及私隱基本權利的宣傳教育;與本地或外地實體合作等。
個人資料保護局由一名局長及一名副局長領導,設有審查及行政財政廳,下設審查處,另設監察處。
法規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