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規定,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及營養師在從事相關的業務時,必須配備衛生局發出的執照。隨著首批醫療人員實習最後評核已完成,為響應智慧醫療的發展及方便醫療人員申請完全執照,衛生局推出“醫療人員執照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ssm.gov.mo/UtlapWebApp ),上述醫療人員可透過網上系統或親臨醫務活動牌照科提交完全執照申請。
完全執照申請所需文件如下:
衛生局表示,將持續優化和擴充各項電子系統申請服務。目前系統只接受新申請,網上續期申請服務將稍後推出。若對相關申請有任何疑問,可致電:2871 3734或2871 3735,發送電郵:utlap@ssm.gov.mo,或親臨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1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