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提醒納稅人,繳納月份為9月的獨一期或第一期之所得補充稅,繳納期限至9月30日止,若第一期不按規定於9月份內繳納,將加徵過期利息及欠繳稅款百分之三,並引致第二期立即到期。
線上直接交稅,線上下載電子收據
財政局呼籲尚未繳納所得補充稅之納稅人,可透過以下電子方式繳稅:
透過電子方式繳稅,完成繳稅之日起計兩年內可隨時透過財政局App及網頁“電子服務”下載電子收據。
其他繳稅地點
收納處地點 | 辦公時間 |
財政局大樓及龍成大廈 |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8:00) 星期五(9:00-17:45)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星期一至五(9:00-18:00) |
如有疑問,請致電稅務查詢熱線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