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為推動電子政務工作,由今年10月1日起將停止印製使用港珠澳大橋車輛的相關識別標誌,並改以電郵方式,通知申請人有關查詢編號及有效期等資料,澳方執法部門將根據香港車牌查核車輛資料。
現時使用港珠澳大橋的以下車輛,均須於車頭擋風玻璃張貼不同顏色的識別標誌,包括:
10月1日起,交通事務局在接獲相關的申請個案後,會以電郵通知申請人澳方已完成審批,並提供包括批准編號、進入期限及專用網頁連結等資料,以取締上述識別標誌。香港運輸署將要求當地市民在申請香港私家車往來港澳常規配額或泊車轉乘計劃時,必須提交電郵地址,至於已取得綠圈、藍圈和橙圈的申請人亦無須交還有關識別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