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务局为推动电子政务工作,由今年10月1日起将停止印制使用港珠澳大桥车辆的相关识别标志,并改以电邮方式,通知申请人有关查询编号及有效期等资料,澳方执法部门将根据香港车牌查核车辆资料。
现时使用港珠澳大桥的以下车辆,均须于车头挡风玻璃张贴不同颜色的识别标志,包括:
10月1日起,交通事务局在接获相关的申请个案后,会以电邮通知申请人澳方已完成审批,并提供包括批准编号、进入期限及专用网页连结等资料,以取缔上述识别标志。香港运输署将要求当地市民在申请香港私家车往来港澳常规配额或泊车转乘计划时,必须提交电邮地址,至于已取得绿圈、蓝圈和橙圈的申请人亦无须交还有关识别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