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廉政公署發佈的《2021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中,有關一名少年感化院人員涉嫌詐騙公帑案件,懲教管理局作以下回應:
根據檢察院的資料顯示,沒有充分跡象顯示該名人員曾使用詭計誤導局方或其上級,亦無充分跡象顯示其從中獲得不正當得利,亦無造成懲教管理局或懲教基金的財產損失。因此,檢察院於2021年10月22日宣告該案偵查終結,作出歸檔批示。
懲教管理局於2020年9月接獲廉政公署通報後,高度重視有關事件,積極配合有關方面的調查,並立即對該名技術輔導員提起紀律調查程序。
懲教管理局經過深入調查,證實該名技術輔導員自行透過內地網購平台採購製作展銷會展品的材料後,委託一間本地商戶開立收據,但並無從中獲取任何利益及造成懲教管理局損失,僅是採購程序出錯的問題。目前有關的紀律程序處於總結階段。
懲教管理局已對屬下所有部門的採購及物資管理程序作出檢視及優化,並加強監督,確保公帑合理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