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持續監察工業及商業場所鍋爐的空氣污染物排放
環境保護局
2022-08-01 09:26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為持續改善本澳空氣質素,特區政府於2021年8月公佈了第28/2021號行政法規《工業及商業場所鍋爐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管工業及商業場所鍋爐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法規將於本年8月1日起生效。

環保局在過渡期內已持續向業界和相關場所介紹法規內容及進行普法,並已對前線執法人員進行培訓。環保局在法規生效後會持續跟進、監察及確保法規有效推行,以進一步改善本澳空氣質素和保障居民健康。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