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門7月11日至17日僅提供緊急服務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2022-07-1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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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傳播,根據第1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2022年7月11日零時至18日零時暫停所有非居民生活所需的從事工商業活動的公司和場所的運作,為配合特區政府的整體防疫政策,公共部門在此期間僅提供緊急服務。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10)日頒布第11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自2022年7月11日至17日關閉公共部門,但向公眾提供緊急及必需服務的部門除外。另外,有關規定不影響公共部門領導因應本身工作需要、支援防疫或其他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因而安排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上班或提供服務。

行政公職局根據第11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向公共部門發出指引,要求妥善安排部門的緊急服務及人員參與抗疫工作,同時還要求所有公務人員嚴格遵守第11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定留在住所,因執行必要的工作、購買生活物資,又或其他緊急原因必需外出時須佩戴口罩,成年人須佩戴KN95或以上標準的口罩,未成年人不具備條件時可佩戴其他標準的口罩,全力配合特區政府的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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