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頒布批示 7月11日至18日暫停所有非維生必需的工商業活動
疫情記者會快訊
2022-07-0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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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行政長官今(9)日頒布第115/2022號批示,自2022年7月11日零時至7月18日零時,暫停所有從事工商業活動的公司和場所的運作,但是維持社會必要運作及居民生活所需的公司或場所不受影響。

張永春司長指出,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傳播,行政長官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頒布行政長官批示,自2022年7月11日零時至7月18日零時,所有從事工商業活動的公司、實體及場所暫停營運,但以下三類公司、實體或場所除外:

1. 提供水、電、天然氣、燃料、電信、公共交通、垃圾收集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及酒店住宿、清潔衛生、物業管理、批發及運輸生活物資等維持社會必要運作所需的服務的公司或實體繼續營運;

2. 街市、超級市場、餐廳、飲料場所、飲食場所、藥房、衛生護理場所等維持居民生活所需的場所必須繼續維持運作;

3.    經主管部門例外批准的公司、實體或場所。

張永春表示,根據早前第10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規定的電影院、美容院、酒吧、理髮店及向公眾開放的泳池等場所繼續關閉;餐廳、飲料及飲食場所繼續只能提供外賣,不能堂食。

張永春又表示,根據今日有關的行政長官批示,因維持社會必要運作及居民生活所需而繼續運營的公司、實體及場所在提供服務時,須限制接待的人數,保持人員之間的距離,要求人員掃描“場所碼”。

張永春表示,行政長官批示還要求所有人員須留在住所,因執行必要的工作、購買生活物資,又或其他緊急原因必需外出時須佩戴口罩,成年人須佩戴KN95或以上標準的口罩,未成年人不具備條件時可佩戴其他標準的口罩。

張永春表示,特區政府感謝廣大市民一直以來對抗疫工作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盡量減少非必要的人員流動,將病毒傳播的風險降到最低,早日實現“動態清零”的防疫目標,早日恢復社會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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