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日前公佈,自2022年6月15日零時起,對於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地區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並符合一定條件之人士,將實施〝10+7〞(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7天自我健康監測)的防疫措施。
符合條件的人士可在接受10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後,即在入境後第11天(入境當日至翌日上午6時為第0天,之後每24小時為1天)離開醫學觀察酒店,進行7天自我健康監測。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健康碼為〝綠碼〞,但須於入境後第11、12、14、16及第17天接受核酸檢測。若未按預定時間進行檢測,則健康碼將轉為〝黃碼〞,如超過預定時間24小時仍未進行檢測,則健康碼將轉為〝紅碼〞。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或外國地區入境的人士,不可在入境後第14天的核酸檢測有陰性結果前,經澳門特別行政區前往中國內地。
應變協調中心就上述措施作出補充說明如下:
有關措施詳細資訊請瀏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抗疫專頁〞欄目〝防疫指引〞內的〝醫學觀察〞(https://www.ssm.gov.mo/apps1/PreventCOVID-19/ch.aspx#clg17668)的《縮短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日數至10天計劃說明》及《完成醫學觀察後自我健康監測的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