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日前公布,自2022年6月15日零时起,对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外国地区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并符合一定条件之人士,将实施〝10+7〞(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7天自我健康监测)的防疫措施。
符合条件的人士可在接受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即在入境后第11天(入境当日至翌日上午6时为第0天,之后每24小时为1天)离开医学观察酒店,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为〝绿码〞,但须于入境后第11、12、14、16及第17天接受核酸检测。若未按预定时间进行检测,则健康码将转为〝黄码〞,如超过预定时间24小时仍未进行检测,则健康码将转为〝红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外国地区入境的人士,不可在入境后第14天的核酸检测有阴性结果前,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前往中国内地。
应变协调中心就上述措施作出补充说明如下:
有关措施详细资讯请浏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抗疫专页〞栏目〝防疫指引〞内的〝医学观察〞(https://www.ssm.gov.mo/apps1/PreventCOVID-19/ch.aspx#clg17668)的《缩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日数至10天计划说明》及《完成医学观察后自我健康监测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