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及水務局昨(27)日發現數艘漁船於澳門海面違規落網捕魚,巡查人員即時阻止有關行為,並清理了漁網和漁標。有關情況已是月內第二次。
海事局人員昨日在日常巡查時,發現有漁船正在外港航道近岸浮標及氹仔航道進口浮標一帶落網捕魚,該地點為航道出入口附近,有關捕魚作業違規並會影響其他船隻通航,海事局人員即時阻止,並其後在上述海域及黑沙海灘海面清理及沒收了阻礙通航的共約1,000米漁網和30支漁標。
違規捕魚作業會影響往來船隻的航行安全,尤其漁網和漁具容易纏繞船隻的推進器,甚至會使船隻失控並造成意外,故船隻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根據澳門的海事法規,禁止在航道、禁區、錨地及其周邊水域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15,000澳門元的罰款。如果因放置捕魚設施而造成海上事故,除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