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改善本澳空氣質素,特區政府於2021年5月公佈了第17/2021號行政法規《混凝土製造工業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設施管理規定》,規管混凝土製造工業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將於本年3月1日起生效。
環保局在過渡期內已持續向相關場所負責人介紹法規內容及進行普法,並已對前線執法人員進行培訓。環保局在法規生效後會持續跟進、監察及確保法規有效推行,以進一步改善本澳空氣質素和保障居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