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6時起取消對曾到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東寧市東寧鎮、綏芬河市,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的入境人士採取14天醫學觀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黑龍江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疫情變化,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1月4日下午6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東寧市東寧鎮、綏芬河市,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