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發展,為減少人群聚集和傳播風險,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根據行政公職局指引,於2月3日至7日將暫停公眾親身接待服務,包括:醫療事故鑑定申請、諮詢和補交文件等,但屍體剖驗申請除外,而電話接待服務將繼續維持。
根據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第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就診者或具正當性之家屬自知悉可能發生醫療事故之日起一年內可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如有任何疑問或查詢,請在辦公室時間內致電28751056或瀏覽委員會網頁www.cpe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