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展,为减少人群聚集和传播风险,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根据行政公职局指引,于2月3日至7日将暂停公众亲身接待服务,包括: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咨询和补交文件等,但尸体剖验申请除外,而电话接待服务将继续维持。
根据第5/2016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就诊者或具正当性之家属自知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如有任何疑问或查询,请在办公室时间内致电28751056或浏览委员会网页www.cpe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