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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完成賀年食品檢測 樣本檢測結果未見異常

市政署
2020-01-20 18:22
  • 政府完成賀年食品檢測結果未見異常

  • 共抽取九十二件賀年食品樣本進行檢驗

  • 特設「賀年食安資訊」專頁,業界及市民可瞭解更多賀年食品食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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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在即,為保障市民食用安全,市政署與消費者委員會於本澳食肆、超市及零售店舖等地點,共抽取九十二件賀年食品樣本進行檢驗,所有樣本的檢測結果均未見異常。

本次抽查樣本包括中式糖果、西式糖果、應節糕點及禮盒,已分別進行了蠟樣芽孢桿菌、產氣莢膜梭狀芽孢桿菌、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特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學檢測,以及防腐劑及色素的化學檢測。根據化驗結果,所有樣本的微生物及化學檢測結果均未見異常。

為預防及減低食品安全風險,政府提醒業界應向可靠的供應商選取貨源,拒絕購入來歷不明的食材,尤其切勿使用來路不明或依法須受檢疫而未經檢疫的肉類及其製品;謹慎貯存食品,須將食品及食材妥善包好及貯存於適當溫度下;製作賀年食品前應檢查食材的衛生質量,如發現已腐敗變質或外觀異常應棄掉;保存來貨及銷售記錄,以便在有需要時協助追查來源;若對食品的衛生安全存疑,則不應購買及出售。

同時,政府提醒市民應向信譽良好及衛生的店舖選購賀年食品,購買時應留意店舖的環境衛生;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籤,並留意其貯存方法;如購買散裝食品(如糖蓮子、果仁及瓜子)時,應注意食品容器是否清潔及店舖員工的個人衛生情況;選購時留意食品色澤,避免選購色澤過於鮮豔或亮白的食品;食用前再次留意食品是否有異味或發霉,若有問題應停止進食並棄掉。

此外,近年網購盛行,市政署特別提醒業界,不論以何種形式進行食品的生產經營,均受《食品安全法》監管及約束。本地從事網購、代購食品經營活動屬市政署恆常監察的範圍,故業者必須配合食品安全廳的巡查、抽檢以及按照相關標準與指引生產經營。消費者網購食品前必須清楚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尤其是一些預製即食賀年食品如年糕等,製作、貯存及運送條件稍為不慎,容易孳生細菌,存在較高的食安風險,消費者單靠圖片難以掌握食品實物品質,故應格外小心,倘對食品品質、貯存條件等存疑,則不應購買;另外,使用第三方網上訂餐及送餐服務時,同樣要清楚瞭解食品的配送及貯存條件等情況,收貨時必須謹慎查看食品包裝及溫度,若對食品質量存疑,應立刻向配送員或商戶反映,拒絕收貨。

市政署因應農曆新年的到來,已於食品安全資訊網開設「賀年食安資訊」專頁,歡迎市民登入www.foodsafety.gov.mo或下載「食安資訊」手機應用程式,獲取本年度賀年食品整體檢測結果詳情,以及一系列新春食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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