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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完成贺年食品检测 样本检测结果未见异常

市政署
2020-01-20 18:22
  • 政府完成贺年食品检测结果未见异常

  • 共抽取九十二件贺年食品样本进行检验

  • 特设「贺年食安资讯」专页,业界及市民可瞭解更多贺年食品食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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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在即,为保障市民食用安全,市政署与消费者委员会于本澳食肆、超市及零售店铺等地点,共抽取九十二件贺年食品样本进行检验,所有样本的检测结果均未见异常。

本次抽查样本包括中式糖果、西式糖果、应节糕点及礼盒,已分别进行了蜡样芽孢杆菌、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学检测,以及防腐剂及色素的化学检测。根据化验结果,所有样本的微生物及化学检测结果均未见异常。

为预防及减低食品安全风险,政府提醒业界应向可靠的供应商选取货源,拒绝购入来历不明的食材,尤其切勿使用来路不明或依法须受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谨慎贮存食品,须将食品及食材妥善包好及贮存于适当温度下;制作贺年食品前应检查食材的卫生质量,如发现已腐败变质或外观异常应弃掉;保存来货及销售记录,以便在有需要时协助追查来源;若对食品的卫生安全存疑,则不应购买及出售。

同时,政府提醒市民应向信誉良好及卫生的店铺选购贺年食品,购买时应留意店铺的环境卫生;仔细阅读包装上的标签,并留意其贮存方法;如购买散装食品(如糖莲子、果仁及瓜子)时,应注意食品容器是否清洁及店铺员工的个人卫生情况;选购时留意食品色泽,避免选购色泽过于鲜艳或亮白的食品;食用前再次留意食品是否有异味或发霉,若有问题应停止进食并弃掉。

此外,近年网购盛行,市政署特别提醒业界,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食品的生产经营,均受《食品安全法》监管及约束。本地从事网购、代购食品经营活动属市政署恒常监察的范围,故业者必须配合食品安全厅的巡查、抽检以及按照相关标准与指引生产经营。消费者网购食品前必须清楚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尤其是一些预制即食贺年食品如年糕等,制作、贮存及运送条件稍为不慎,容易孳生细菌,存在较高的食安风险,消费者单靠图片难以掌握食品实物品质,故应格外小心,倘对食品品质、贮存条件等存疑,则不应购买;另外,使用第三方网上订餐及送餐服务时,同样要清楚瞭解食品的配送及贮存条件等情况,收货时必须谨慎查看食品包装及温度,若对食品质量存疑,应立刻向配送员或商户反映,拒绝收货。

市政署因应农历新年的到来,已于食品安全资讯网开设「贺年食安资讯」专页,欢迎市民登入www.foodsafety.gov.mo或下载「食安资讯」手机应用程式,获取本年度贺年食品整体检测结果详情,以及一系列新春食安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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