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特區政府致函立法會要求刪除兩項法案議程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5)日表示,澳門特區政府已致函澳門立法會,要求根據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刪除原安排於8月7日全體會議討論的兩項議程,包括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案及《修改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法案。
政府發言人辦公室下午於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行政長官崔世安、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政府發言人陳致平,以及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陳守信出席。
就《修改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案,崔世安指出,由於社會上對特區政府計劃從超額儲備中調撥澳門幣600億元以成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不同看法,他認為,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有需要在立法會作一般性討論前再作更多的解說及公開諮詢,以釋除公眾的疑慮。另外,就《修改第11/2009號法律〈打擊電腦犯罪法〉》法案,崔世安指,由於負責的法案的保安司司長於該段時間離澳,未能出席立法會全體會議,並認為宜由主責的官員清晰向立法會議員引介法案的立法目的,並作充分的解說。
崔世安回應傳媒的提問時指出,經濟財政範疇部門為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以及如何計劃作出大量的調研和比較研究,為制度建設建立基礎;又認為市民的意見十分寶貴,他希望透過公眾諮詢,配以專業的資訊,以公開、公平的角度,讓市民對成立有關公司有更多了解。他又重申,在卸任行政長官一職後,將來絕不會參與此公司的任何一個職位。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隨着特區政府的財政儲備不斷增長,社會也提出訴求,如何有利澳門經濟穩定發展,有利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以及有效管理和運用財政儲備,提升公共資源作投資回報。早於2014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結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條款磋商報告內,也認為澳門倘成立公有的、類主權性的基金,可以透過更多元的資產配置爭取更高的投資回報。另外,《特區政府五年發展規劃》明確指出於2019年落實設立投資發展基金,亦多次於立法會就相關議題作解說。他強調,將來類主權基金的模式,將採取國際認可標準,即“聖地牙哥原則”,而公司的主要管理職位將在國際上公開招聘具資格的專業人士擔任。
梁維特續指,為了更廣泛聆聽社會聲音,將就成立相關公司展開公眾諮詢,故未必能趕及於年內完成2019年度財政預算修改,但他強調,有關基金的成立工作有其必要性,是繋及澳門長治久安的制度建設。
陳守信表示,金管局與財政局及法務局成立了一調研小組,參考了國際組織的研究報告及過百個主權財務基金的實際運作情況,並作出深入研究分析。他續指,曾多次就基金的構想於行政會討論,並計劃將“聖地牙哥原則”納入行政法規之中,使其具備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