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於今年七月提交關於人權委員會普遍定期審議機制(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 UPR)的第三次報告,其中包含兩個特別行政區的報告。
該機制旨在分析及定期審核聯合國成員國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政府政策,包括適用主要的國際人權條約。
澳門特別行政區現正進行中央人民政府報告中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部份的3頁報告的撰寫工作。報告的內容含蓋2013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間。
為了向公眾推廣這一人權機制,讓民間社會參與其中,我們擬訂了報告的項目大綱,羅列出報告擬涵蓋的主要標題和個別項目,並上載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法務局網頁以及法務局臉書專頁(普法園地)供公眾查閱。市民可於2018年3月21日前,透過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自遞交的方式,就報告內容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