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今 (2月21日)接獲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轉介1宗懷疑食源性集體胃腸炎事件報告。
經調查發現,事件涉及一個3人家團,2男1女,年齡介於2至30歲。於2月19日早上10時曾到黑沙環中街柏樹灣美食進餐,同日中午1時起3人相繼出現嘔吐、腹瀉、腹痛、發熱及寒顫等病徵,病情一般,無需住院治療。除該餐外,各人近3天沒有其他共餐史,據流行病學調查,其進食史、潛伏期和症狀,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體為細菌性的可能性較大。
衛生局已即時將該宗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資料通報至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以便作進一步跟進。
衛生局表示,食物供應商在處理食物時應注意良好衛生操作守則,應確保食材和食物儲存、製作過程的安全,生的和熟的食物應分開處理。同時,為預防食物引起的胃腸炎,食物應徹底煮熟後才進食,煮熟的食物應存放在適當的溫度下,經存放的食物進食前應徹底翻熱才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