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今(11)日表示,特區政府非常樂意聽取居民的意見,但居民的表達必須在和平及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對於近日出現的所謂“民間公投”,崔世安認為是背離《基本法》的行為,政府不予認同。
行政長官今日在視察填海工程時,被記者問及有團體欲舉行“民間公投”,崔世安表示,特區政府已就此發出聲明,中央人民政府駐澳聯絡辦公室同樣也公開表明態度,行政法務司陳麗敏司長亦已回應事件。他重申,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選舉法》及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指引,已明確澳門行政長官現時的選舉制度內容及程序,所謂“民間公投”是違反《基本法》、違反現存的法定制度的。
他希望廣大居民尊重及遵守《基本法》的選舉辦法,並強調居民有很多不同的方法及渠道表達意見,特區政府很樂意聽取居民的意見及批評,也樂意將意見向中央反映;但現時的行政長官選舉制度是按照《基本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而產生,偏離此法律制度,就是沒有法律依據。
崔世安也指出,他不能也沒有資格為一些尚未發生的行為判定犯法與否,一切須交由獨立的司法部門處理,政府會繼續觀望事件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