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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回應有關視障生評估事宜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2014-07-0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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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生於2007年7月到本局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接受綜合評估,評估團隊的特殊教育老師、心理輔導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語言治療師為該生進行評估,並於同月向家長講解該生的評估結果;8月向家長發出“綜合評估建議”報告,並再向家長當面詳細講解評估結果,報告指該生有特殊教育需要,適合融入於普通班級就讀,該生家長於2007年8月16日已簽收有關報告。

所有到該中心接受評估的學生,均能於評估後獲取有關的“綜合評估建議”報告,報告清楚說明學生適合就讀的教育類別及學習建議。中心亦存放曾接受評估學生的所有建議報告,倘家長遺失報告,可向該中心要求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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