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5/2011 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規定,本澳所有娛樂場在2013年1月1日起,可設立不超過公眾使用區域總面積50%的吸煙區。去年,6間博企聯署致函當局,建議“中場博彩區設置允許吸煙的封閉式非博彩休息區”,以及“取消中場博彩區的吸煙區”和建議貴賓廳可設吸煙區。經政府及相關部門研究後,認同設置吸煙室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接納上述建議。政府亦落實於2014年10月6日實施娛樂場中場全面禁煙,以及於中場設置吸煙室和可於貴賓廳設吸煙區。
因應吸煙室的設立,第14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已對《關於娛樂場吸煙區應遵要求的規範》(下簡稱《規範》)中部分內容作出修改。修訂內容包括一般要求、識別標誌、吸煙室的通風要求、設置吸煙室的要求及條件等。衛生局並於今日(6月4日)舉行記者會,對剛公佈的有關修改作說明。
衛生局鄭成業副局長在記者會上表示,根據已公佈生效的《規範》,在娛樂場公眾使用博彩區內,僅准許在位於吸煙區的吸煙室內吸煙。吸煙室應設有獨立且相對於毗鄰區域為負壓的通風系統,同時應與娛樂場其他設施實際分隔,天花板、牆壁及地面的覆蓋物料應阻隔煙霧洩漏,而入口的門應為平移式自動門。吸煙室內不得設置任何經營幸運博彩、電動或機動博彩機,包括“角子機”的設備,或進行任何非吸煙行為的其他活動。除吸煙室之外,娛樂場內的餐廳場所及其餘非博彩區域不視為公眾使用區域。如娛樂場未能或未具條件設立吸煙室,到了2014年10月6日中場則需實行全面禁煙。新修訂的《規範》亦廢止了有關吸煙區及非吸煙區的分隔措施項目。
鄭成業又表示,中場實施全面禁煙後,娛樂場可在中場設置吸煙室,以及在貴賓廳設吸煙區及/或吸煙室,吸煙區和吸煙室的總面積不超過公眾使用區域總面積的50%。有關娛樂場中場和貴賓廳的定義,博彩監察協調局將公佈相關的規定。此外,衛生局將繼續對除吸煙室和非吸煙區外的娛樂場公眾使用博彩區進行空氣質量檢測。衛生局早前已經完成對本澳娛樂場貴賓廳的空氣質量抽樣檢測,在檢測中有4間娛樂場貴賓廳的空氣質量不符合規定,有關貴賓廳已改善及提交新的空氣質量檢測報告,衛生局亦對其空氣質量進行複檢,結果均符合空氣質量的相關規定。
對於早前有調查顯示,假設在中場全面禁煙,並可設立「吸煙室」,願意在貴賓廳(吸煙區)工作的員工達五成,其中25.4%員工表示希望提供金錢津貼以作補償,衛生局認為,該結果可為貴賓廳調配人力資源提供參考。
鄭成業重申,娛樂場中場全面禁煙及設立吸煙室,除有利於娛樂場管理吸煙者及提升娛樂場室內空氣質量外,亦可減少娛樂場中場從業人員和其他人士對煙草煙霧的暴露,有利於大多數博彩娛樂人士和從業人員的健康;因可更清晰娛樂場的非吸煙範圍,故更有利控煙巡查執法的開展,減少因執法導致的爭議,同時強調衛生局一直嚴格依法進行控煙工作,絕不偏幫任何娛樂場。而目前,已有部分娛樂場提交了設置吸煙室的圖則草圖,相關部門進行預審,該預審將加快日後的正式審批程序,現時各個部門正作出積極配合,其餘的娛樂場亦表示會盡快提交設置吸煙室的圖則草圖。
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是特區政府的目標,政府一直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有關規定,遵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政策分期進行控煙工作,並將會循序漸進推行控煙工作,於2015年對法律作出整體性的檢討,最終達至全澳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目標。
出席上述記者會的還有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鄧志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