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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房屋稅繳納期限

財政局
2012-08-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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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提醒房屋稅納稅人,如2011年度房屋稅徵稅憑單上所載之繳納月份為8月,最後之繳納期限至8月31日(星期五)止,為免增加輪候時間或因逾期繳納而附加之過期利息罰款,本局呼籲倘仍未繳納上述房屋稅之納稅人,請儘快利用財政局提供的繳稅方式繳納房屋稅,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到指定銀行(參閱憑單背頁說明),或位於南灣財政局大樓、氹仔接待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收納處繳交。

收納處辦公時間

財政局及氹仔接待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8:00)

星期五(9:00至17:45)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45)

稅務諮詢中心電話: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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