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於2010年12月12 日,假澳門旅遊活動中心舉行了“澳門土地用途分類”研究工作坊,邀請內地多位專家學者和本澳社團代表出席,會議上,有內地專家指出,為滿足澳門特區宏觀戰略引導和微觀開發控制的不同規劃需求,配合新舊城區不同用地管理,未來,澳門的用地分類體系應該採取綜合設計,透過總體規劃嚴格控制生態保育區,保障土地開發和重大公共設施建設有序、高效進行。與此同時,法定圖則用於限定土地功能,明確開發條件,為城規管理和城市建設提供直接依據。
嚴格進行土地分類配合未來城市規劃
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寶霞致辭時表示:《土地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的修訂,主要是從批地方式、批地面積、批地期限、修改批地用途、批地的轉讓、溢價金的訂定方法、批地程序、監察履行批地合同等八大層面進行檢討,以加強土地管理。除此以外,當局亦有需要對現時的土地分類進行研究、分析和檢討。目前,本澳現行的土地分類主要是:商住用地、非工業用地、工業用地、其他用地等等,但隨著本澳社會的急速發展,土地規劃已有必要作出進一步完善,尤其需要嚴格劃分未來土地運用的各種分類、性質與功能,藉此配合城市規劃、城市發展所需,以落實「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城市發展定位,提升澳門居民綜合生活素質。
會議上,上海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院趙民教授分別介紹了英國、加拿大、日本、澳洲、新加坡和香港等地的城市規劃制度背景、用地分類體系及應用等經驗,以至兩者的對應關係,即用地分類是如何對應空間規劃,從中並帶出幾點啟示,如:單一的用地分類劃分標準往往不可能實現對土地的有效管理;多種用地劃分標準的混合使用已成為許多地區的主流模式。
澳門未來土地分類宜採綜合設計方案
另外,澳門城市規劃學會與同濟大學合作並提出的「澳門土地用途分類方案建議」,上海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院研究員程遙女士在介紹時表示,澳門未來的用地分類體系方案設想應該採取疊加體系、平行體系和雙層體系的綜合設計,藉此滿足澳門特區宏觀戰略引導和微觀開發控制的不同規劃需求,服務於不同層面規劃的需求,並相應地區分不同等級分類的形式和控制內容,配合新舊城區不同用地管理的需求。同時,用地分類結構及其對應的規劃體系需包含總體規劃、法定圖則兩個主要層次,而法定圖則作為用於規劃體系中的詳細規劃層面,則會分有法定圖則(建成區)和法定圖則(新區),並且可將政策區納入法定圖則的構成部份,進行共同編制。
出席工作坊的人員,還包括:上海市城市規劃協會副會長朱若霖教授、澳門城市規劃學會會長崔世平、本澳相關專業團體、澳門大學法學院和民間社團代表;與會的官員包括: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寶霞、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土地管理廳代廳長羅曉靖,以及登記局代表等等。最後,大家還對本澳土地現存分類問題和未來分類制度的建立,進行了小組討論,氣氛熱烈,是次工作坊圓滿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