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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敬老金受益人交妥年度生存證明兩月內獲放現金分享

社會工作局
2010-07-30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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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0年度現金分享的事宜,社會工作局已於7月22日安排將2010年度的分享款項透過銀行轉帳予敬老金受益人;但是,對於申報居於外地、且在本年6月30日或之前仍未向社會工作局提交年度生存證明的敬老金受益人則除外。

故此須要注意的是,對於申報於外地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若其在本年7月1日或之後才向社會工作局提交年度生存證明,則社會工作局會在收到該年度生存證明後的兩個月內透過銀行轉帳將2010年度的分享款項發放予相關敬老金受益人。

對此,建議各敬老金受益人留意銀行帳戶,若自指定/預計的轉帳日起計超過10日仍未能自帳戶收到2010年度分享款項,又或存有其他疑問,可親臨社會工作局各社會工作中心或致電敬老金查詢熱線28366166向社會工作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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