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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敬老金受益人交妥年度生存证明两月内获放现金分享

社会工作局
2010-07-30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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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现金分享的事宜,社会工作局已于7月22日安排将2010年度的分享款项透过银行转帐予敬老金受益人;但是,对于申报居于外地、且在本年6月30日或之前仍未向社会工作局提交年度生存证明的敬老金受益人则除外。

故此须要注意的是,对于申报于外地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若其在本年7月1日或之后才向社会工作局提交年度生存证明,则社会工作局会在收到该年度生存证明后的两个月内透过银行转帐将2010年度的分享款项发放予相关敬老金受益人。

对此,建议各敬老金受益人留意银行帐户,若自指定/预计的转帐日起计超过10日仍未能自帐户收到2010年度分享款项,又或存有其他疑问,可亲临社会工作局各社会工作中心或致电敬老金查询热线28366166向社会工作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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