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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會非政府醫療機構專責小組討論執業醫師法

衛生局
2003-07-1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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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之非政府醫療機構專責小組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正,假旅遊活動中心就西醫範疇舉行第三次小組會議,出席成員包括專責小組召集人衛生局局長瞿國英、衛生局副局長李展潤、官世海、十六名專責小組成員、以及非醫改會成員之醫療衛生團體代表。

  是次西醫範疇小組會議主要討論「執業醫師法」,由衛生局私人醫務活動牌照科技術委員會主席柯慶華介紹本澳執業註冊制度及鄰近地區(包括中國內地、香港和台灣)有關執業醫生之法律。第84/90/M號法令是目前規範澳門從事以私人制度提供衛生護理業務的重要法律文件,其立法原意是將澳門醫護活動納入政府的行政範圍,進行有序管理。規範的內容包括醫療業務、醫療機構、醫療廣告、行政處罰等,而該法令適用於以個人制度從事其業務的專業人士,包括醫生、中醫生、牙科醫生、護士、治療師、按摩師、針炙師、以及中醫師。目前,在本澳申請醫務執照的人士須向衛生局遞交申請書,經牌照科技術委員會和衛生局審批,然後經書面通知和政府公報刊登後便可獲得執照。

  非政府醫療機構專責小組召集人瞿國英表示,是次會議中委員們都表示需要制定一個適合澳門實際情況的執業醫師法,並參考鄰近地區,如中國內地、香港、台灣等的「執業醫師法」的要點,為本澳規劃更完善的執業醫師法以規範醫生的職業,保障本澳醫務界人士的權利,並監管有關人士的工作範圍和紀律。醫生除了須具備必要的學歷要求(專業資格)之外,還需要通過考試,方有執業資格,才能進行註冊。瞿國英表示,小組將於下次會議為新執業醫師法建議進行詳細討論。

  出席是次會議的十六名小組成員包括:王慧嫻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孔競勉 (澳門執業西醫公會)、曹潤才 (澳門中華醫學會)、葉頌聲 (澳門口腔醫學會)、劉擎雲 (澳門牙科醫學會)、譚任傑 (澳門中醫學會)、何錦霞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彭為錦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張旭明 (鏡湖醫院)、曹國希 (澳門紅十字會)、梁學眾 (澳門同善堂)、黎奕生 (澳門藥劑師學會)、李偉成 (澳門公立醫院醫生協會)、譚錫勳 (社會人士)、龔樹根 (社會人士)、何思謙 (澳門消費者委員會)。

  列席是次會議之旁聽人士其中包括:鏡湖醫院、中國澳門養生會、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學院、澳門理工學院高等衛生學校、澳門中華口腔醫學會、澳門中醫師公會、暨南大學醫學院(澳門)同學會、澳門仁慈堂、澳門工人醫療所、上海醫學院(澳門)校友會、澳門歸僑總會等代表。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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