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今(八)日在法務局局長就職儀式上表示,法務局的成立標誌著特區政府在精簡架構方面邁進了重要的一步。這將更有利於集中運用資源和優化部門職能。
就職儀式中午在政府總部舉行,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主持。她致詞時指出當局按照回歸後的實際需要,把原有的司法事務局和法律翻譯辦公室合併重組為法務局。透過此次重組,行政機關減少了一個局級架構、六個主管職位及二十六個編制職位。同時在七個廳級單位中有五個廳未設處級單位,簡化了架構內的層次設置。
陳麗敏強調,當局會根據實際情況,繼續致力精簡政府部門。
她又表示,法務局除了設置相應的機制,負責統籌法規起草及宣傳推廣法律等方面工作外,還透過有關部門專責處理市民的意見及投訴,並促進該局的行政現代化及加強內部監督。
她指出,法務局屬下的法律草擬廳及法律推廣廳是新設部門,其工作十分重要,一方面不斷更新及完善法律,配合社會的發展;一方面向居民及公務員進一步推廣法律,加深對法律的認識。
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表示,法務局是在司法事務局及法律翻譯辦公室的基礎上進行重組而設立,在維持及延續以往的工作外,還加強了法律的起草及宣傳推廣工作,並接受居民的監督。在登記公證工作方面,有關部門會在法律的規範下,根據居民的需要及部門的處理能力,推出更為方便的措施。
法務局局長張永春簡歷
今年三十四歲,中國內地出生。
學歷
1985至1989年 北京外國語大學西班牙語系葡國語言文化專業就讀,獲文學學士學位。
1989至1990年 中山大學法學院就讀,獲法學課程證書。
1990至1995年 澳門大學法學院就讀,獲法學學士學位。
職務
1991至1996年 澳門基金會任高級技術員。
1996至1997年 原司法事務司登記局局長及公證員助理。
1997至1998年 物業登記局局長,並擔任主任局長。
1998年12月 原司法事務司副司長。
1999年7月 原司法事務司司長。
1995年10月起 澳門大學法學院外邀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