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行政長官閣下、
尊敬的立法會主席閣下、
各位司法官同事和法律界朋友、
各位嘉賓:
莊嚴而隆重的特區司法年度開幕典禮,既是司法界和法律界每年一度的盛事,也是特別行政區重要的官方活動之一。司法機關透過這一法定慶典,總結過去一段時期的運作情況,檢討不足並提出完善運作的設想和措施。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特區司法年度開幕典禮的舉行,具有重要意義,這不但是國家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後舉行的第一個司法年度典禮,也是踏入新世紀後特區司法機關的首個司法典禮。
管治權的變更、新的政治體制的確立,必然給社會各個層面帶來深刻的影响,司法制度作為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份,其變化和面臨的挑戰亦非常明顯。隨著特別行政區的成立,符合《基本法》規定的"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原則的新的法院體制必須全面開始運作。為此,一方面要根據《基本法》和其他司法組織體系方面的法律規定,構建出獨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區域,設立包括終審法院在內的三級法院體制,以行使國家賦予特區的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另一方面,以本地年輕法官為主體的法官們要責無旁貸地承擔起確保特區三級法院正常運作的歷史重任,以保證司法制度的延續和司法權的平穏過渡,及時解決各種公私矛盾、維護社會的稳定和市民的合法權益;與此同時,隨著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的成立,從無行政財政管理經驗的三級法院院長,在履行法官職責的同時,必須自行處理涉及整個法院系統的行政財政事務,並為三級法院的有效運作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援。
為回應上述新的歷史時期的要求和挑戰,作為負責各級法院法官和司法文員管理的法官委員會及其主席,及時運用法律賦予的職權,通過一系列決定和批示,規定了第一審法院三個合議庭的組成,指定了初級法院和行政法院各獨任庭的法官,確定了第一審法院法官的代任制度,並對中級法院法官的工作作出專門安排,以便兩名法官負責審理法律規定的特定種類的案件。與此同時,法官委員會亦在短時間內制定並通過了《法官委員會內部運作規章》和《法院法官及司法文員查核規章》,建立起新的對各級法院法官和司法文員的管理體制。此外,終審法院和中級法院也適時地通過了《終審法院運作規章》及《中級法院運作規章》,使兩級法院能及時、有效地展開對各類上訴案件的審理,避免出現延誤的情況。
在採取上述一系列確保法院系統運作的措施的同時,在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協助下,負責法院行政財政管理的自治機構──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也根據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全面承擔起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及時向全體法官和司法文員提供了各種行政財政輔助,使他們能全身投入到案件的審理中。
通過上述各種措施以及相關管理部門、全體法官、司法文員以及司法行政公務員的配合和支持,現在可以說,特區各級法院開局順利,運作正常,平穩過渡在司法領域得到了落實和保證,這從下列特區三級法院審理案件的情況可以反映出來:
作為特區最高審判機關的終審法院,今年一至九月共受理了十四宗上訴及三宗向院長提出的聲明異議案件。到九月底,除一宗仍在法定程序的審理期間外,其餘全部都已審理完畢,結案率達95%。
中級法院今年一至九月共受理了163宗上訴案件和聲明異議,審結了152宗,審結率為93%,與去年同期原高等法院案件審結率為60%相比,中級法院的運作效率有較大的提高。到八月底,中級法院未結案件為75宗,比去年同期未結的134宗大為減少。值得一提的是,中級法院是在法官人數比原高等法院少兩名,且要花大量時間去審理回歸前提出上訴的三宗涉及有組織犯罪的刑事案件的情況下,逹至這一審案結果的。
今年一至七月,初級法院(除刑事起訴法庭外)共受理了3816宗案件,同期審結3980宗,審結率為104%,與去年同期普通管轄法院受理4147宗,審結3690宗,審結率為89%相比,審判案件的速度明顯加快。至七月底,初級法院未結案件為4049件,較去年同期未結的4213宗有所減少。同時,初級法院審理案件的排期一般在三個月內,其中涉及重大的有羈押犯候審的刑事案件的排期一般為一個半月,排期情況尚算理想。同樣應當指出的是,初級法院實際審理案件的法官人數却由原普通管轄法院的14名,包括四個合議庭,六個獨任庭,減少為三個合議庭,六個獨任庭共10名法官。
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自去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今年七月底,進行首次司法訊問涉及的嫌疑犯共計372人,詢問證人543人,與去年同期的240和416人相比,分別增加了55%和30%。同時由刑庭實施的其他刑事強制措施涉及的案件也由去年同期的93宗增加到161宗,增幅73%。刑事起訴法庭工作效率的提高對維護社會的穏定,及時打擊犯罪,保障市民權益起到一定的作用。
行政法院今年一至七月共受理案件113宗,審結79宗,審結率為70%,與去年同期受理73宗,審結34宗,審結率為46%相比,運作情況有所好轉。至八月底,行政法院未結案件為168宗。
當然,法官委員會也注意到積案的情況,尤其是初級法院普通民事宣告程序案和刑事起訴法庭的預審程序案件,這方面案件的審理速度還有待提高。
行政長官 閣下,各位嘉賓:在確保各級法院能正常、有效運作的同時,法官委員會切實負擔起應有的管理機構職責,改變過去司法委員會被動的工作模式。因此,根據原有兩級法院的運作狀況,在不影响法官獨立審理案件和法院運作的前提下,法官委員會適時地採取了一系列有利於提高法院運作效率,加強對法官和司法文員管理的措施,以方便廣大市民參與各種訴訟活動,進一步維護其合法權益,這些措施包括:
一、對三級法院的運作狀況進行全面稽查,同時開展對所有司法文員的工作評核。整體查核工作涉及的卷宗,僅初級法院就超過一萬四千件,歷時約半年,查核工作預計於下月完成。在完成查核工作後,法官委員會將在負責查核的法官提交的報告基础上,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改善運作的措施。
二、根據有關規範各級司法文員方面的法律規定,以書面形式確定每一法院內各程序科書記、助理書記、庭差以及司法繕錄員的具體負責案件范圍和職責,以便逹至分工明確,職責清楚,權責相適應。同時明確各程序科書記對其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卷宗的全面負責制和發現不正常、不規則情況時向法官委員會通報的制度,改變過去那種司法文員職責不清、無章可循的不正常情況。
三、針對長期以來案件律師、當事人和證人等為參與案件的審理,花大量時間在法院內輪候出庭的狀況,法官委員會向初級法院法官發出建議性指引,要求毎一法官毎一上午或下午案件的排期作分段安排,從而盡量縮短涉案市民和證人等在法院輪候的時間,方便他們參與訴訟。
四、為避免出現在案件排期後,由於不能組成合議庭而導致案件改期,從而給涉案市民、證人等帶來不便的情況,重申嚴格執行由法官委員會訂定的法官代任制度,確定了初級法院審理案件時的優先次序,並規定任何由於不能組成合議庭而導致案件延期審理時的通報制度。
在明確了各級法院司法文員權、責的同時,院長辦公室考慮到許多司法文員長期固定在某一法院或某一法庭內工作,並出現司法文員分配工作不公平的情況,在聽取了有關法院院長意見後,確立了司法文員在不同法院和法庭內定期輪任制度,以提高司法文員處理不同案件的能力,並堵塞可能出現的運作上的漏洞。
所有上述這些屬於司法行政管理方面的措施,都已經落實,並將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予以完善。
在新的法院體制建立並正常運作後,為方便涉案市民及時了解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解決他們收到法院各種訴訟文書時遇到的疑難,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根據客觀條件,設立了初級法院詢問處,並抽調司法文員專門接待前來諮詢的市民。詢問處設立後,很受廣大市民的歡迎。自今年三月二十七日開始運作至九月二十二日的130個工作日內,詢問處共接受諮詢個案逹2892宗,平均毎日22宗。其中成功處理的個案為1890個,移送檢察院處理的個案共551宗,未能處理或轉送其他部門的個案為211件。
各級法院法官及法官委員會也充分了解廣大市民對法院使用中文的強烈要求,但考慮到各級法院法官、律師界、司法文員以及翻譯力量等客觀存在的因素,為確保司法正常運作,避免延誤案件的審理,法院只能慎重並按步就班地推廣使用中文。但我們並沒有忽視問題的存在,而且已設立了直屬於法官委員會的法院使用雙語委員會,並正積極地開展有關研究工作。至今為止,雙語委員會已就民事通常執行程序、訴訟離婚程序、兩願離婚程序、遺產清冊程序、輕微違反訴訟程序以及刑事裁判通知書等制定了中葡雙語表格,並就法院各類文書的格式和操作擬定了統一標準。
為改善各級司法文員以及翻譯員的中葡雙語水平和配合法官處理各類案件的能力,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與司法事務局和法律翻譯辦公室合作,設計了一系列培訓課程,其中專門為法院翻譯人員開設的特別進修課程已經於本月十日開課,其他專門針對司法文員的語言和法院訴訟實務課程也將按步就班地展開。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也正在積極地研究利用互聯網,設立有關法院系統的網址,把三級法院所作的重要裁判以及各類案件的排期和庭審日期等資料,透過互聯網讓廣大公眾和法律界人士知悉,方便市民了解法院的司法判例和運作情況。一旦有關技術力量配備、軟件設計和安全系統問題獲得解決後,即會推行。
與此同時,我們也將研究設立各級法院統計資料庫,把各級法院審理的所有案件的具體資料,包括案件性質、適用的法律、處理結果等,予以整理滙編,以便各有關部門在制定政策、採取立法措施時參考。
各位法院司法官同事:根據《基本法》和司法組織體系法律規定,法院是獨立的,只服從法律;法官審理案件時,不受任何權力干涉,也不聴從任何命令或指示。公眾對司法機關的讚許、批評或責難,不應成為法院和法官作出司法裁決時考慮的因素。這是司法獨立的要義。
但司法獨立,法官不受干涉地依法行使審判權,並非意味著法院及法官不受任何約束,尤其是司法行政管理方面。我們不能拒絶或拖延案件的審理,更不能漠視廣大市民享有的要求法院在合理期間內,通過公正合法程序解決他們的糾紛,保障他們合法權益的基本公民權利。事實上,法院是通過各級法官、司法輔助人員等向市民提供司法服務,而廣大市民有權利獲得一種有效率,具質量的服務。這就要求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輔助人員確立服務市民的意識和精神,並通過法官之間、法官與輔助人員之間的衷誠合作,以提高服務的效率和素質。沒有一定效率和質量的司法運作,不但損害司法機關和法官的形象,更不能及時地伸張公義、維護社會的穏定和保障市民的權益。因此,司法獨立原則、司法官員及其輔助人員提供司法服務意識的確立,是司法尊嚴和司法機關運作的基,也是對各級法院司法官和輔助人員的基本要求。
行政長官 閣下、各位嘉賓:一個完善、符合區情、民情,並為各階層人士樂意接受的法律制度,是社會長期穏定和發展的基,也是司法尊嚴和司法裁決獲得尊重的根本保証。《基本法》規定的"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以及其他基本制度的貫徹落實,已經為構建特別行政區完善的法制奠定了基。
法制的完備有賴各方的共同努力,也非一蹴而就。作為法律界人士一部份的,了解本地區實際情況的司法官們,通過司法實踐,在適用法律於具體個案的過程中,可以及時地把有關法律不符合實際,或存在的問題等情況,透過司法裁決或法律學術研究反映出來,從而為特區法制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特區各級法院能正常、有效地運作是全體司法官、司法文員和其他行政財政公務員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結果,也是與特區政府各部門、各界人士對法院的關心、尊重、理解和支持分不開的,在此本人表示衷心的感謝。希望全體法官、司法輔助人員繼續努力、充分合作,並以奉獻精神和高度責任感,進一步提高和完善法院的運作,維護司法機關的獨立和尊嚴,向廣大市民提供具質素、高效率的司法服務。
謝謝各位!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於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