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为澳门产业多元化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澳门旅游局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联合推出“澳琴同游激励计划”(简称“计划”),于2024年1月1日起接受报名。计划旨在鼓励业界开发澳琴“一程多站”旅游路线,首阶段针对吸引相关商务旅客团游澳门及横琴,促进两地旅游业发展。
鼓励组织澳琴“奖励旅游”
“澳琴同游激励计划”首阶段针对提升商务旅客来澳门及于横琴筹办“奖励旅游”活动的客源。申请人以主办、筹办单位或指定委托单位的名义在澳门或横琴筹办“奖励旅游”活动,接受申请的对象包括在澳门或横琴依法成立并登记纳税的企业、非盈利组织,或澳琴以外依法设立的实体。
设人数及逗留时间条件
受惠资格的实体须要在澳门或横琴进行“奖励旅游”活动,规模达40名或以上非澳门及横琴居民参与者,并须在澳门最少连续住宿2晚及在横琴最少住宿1晚。
多类型支持促商务旅客入社区
计划将根据参加者人数的规模,分别提供澳门和横琴的纪念品和多项支持项目,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活动需要,选择不同的支持项目。澳门项目包括:澳门历史城区游、澳门地道美食体验、澳门精选旅游产品体验、澳门特色文化表演、商务便行、澳门美食之都工作坊和澳门文创工作坊等;横琴项目包括:小横琴山生态游、花海长廊生态游、芒洲湿地公园生态游、紫檀博物馆横琴分馆参观、广东美食制作体验和中华文化传统技艺体验等。计划鼓励商务旅客进入社区体验,旨在激活社区经济。
需五天程序预审申请
有意申请计划的实体,可选择向澳门旅游局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递交“预审申请表”。由收到完整填写的申请表翌日起计算,预审程序为五个工作天。预审程序结束后,当局将对申请作出初步预审决定,并透过书面通知申请人预审结果。
活动首日前15天交资料
成功通过预审的申请人需于活动首日前最少15个工作天内,根据自身活动需要澳门或/及横琴支持的项目,向澳门旅游局或/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递交已填妥的“支持项目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所需文件和活动资料。活动完成后10个工作天内,申请人须递交活动报告。
设监督机制保质量
“澳琴同游激励计划”将设监督机制,申请人有义务和责任向澳门旅游局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提供活动所需资料,并允许及协助当局人员到场跟进及视察有关申请活动的进行情况。
有意参与“澳琴同游激励计划”的实体,可于澳门旅游局网站(https://www.dst.gov.mo)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网(http://www.hengqin.gov.cn/) 浏览具体计划详情和审批程序。查询事宜可电邮至澳门旅游局:businesstourism@macaotourism.gov.mo;电话:(+853) 28315566;或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查询,电邮:dtmc@hengqin.gov.cn;电话:(+86) 756 884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