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资料保护范畴,依法处理和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一直是重点议题之一。过往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下称个资办)透过不同方式呼吁社会提升保护意识,并通过讲解会、单张等呼吁家长和学校等各方谨慎保护未成年人个资(单张资料可参阅《保护儿童个人资料亲子共读手册》,见https://www.gpdp.gov.mo/zh_tw/platform_school.html)。今年以来各种社会活动均恢复正常运作,圣诞及新年假期亦将至,个资办现藉公布近期两宗调查个案的情况,再次呼吁家长等提高警觉,及早防御,谨慎保护未成年人个资。
首宗个案已结案,个资办并公布个案摘要。案情显示举办游学营的负责机构在各种文件中含糊其词,以隐瞒资讯的方式收集未成年人个人资料并主办活动。某程度上,参加者的家长只要小心阅读合约等文件并加以查询,就会发现从来没有获知主办方的身份,而所谓组委会也从不存在。不仅未成年参加者的个人资料必然处于风险当中,而且在极端的情况下还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等造成一定的风险,并难以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虽然经调查,个资办认为有关机构只是尝试以某些方式规避应负的法律责任,没有证据显示存在其他不法活动,未见转介刑事调查的需要,因此仅以行政违法处罚,但当中揭示的风险不可谓不惊心。个资办呼吁,家长安排子女参加游学营等活动时,应该选择有信誉的机构,认真瞭解主办方的真实身份,瞭解个人资料等各项权利所获得的保障,谨慎保护未成年人。而从事主办游学营等活动的机构,也应切实负起应有的法律责任,诚实经营,不得隐瞒真实身份,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其个人资料方面的合法权益。
另一个案因涉嫌违法者拒绝合作,个资办日前已依法进行公示听证程序,等同已经公开部分案情。案情显示,涉嫌违法者曾透过社交平台的个人帐户发布三段涉及投诉人(前雇主)未成年子女的影像资料,其中更包括未成年人的住院情况,属个资法第7条所指的敏感资料。有关行政违法行为可被科处澳门元8,000至80,000元的罚款,有关程序仍然在进行当中。从个案情况看,并结合社会实况,家佣收集并在社交媒体等发布其照顾的未成年人的影像资料的情况值得各方关注。尽管在不同情况下,家佣与雇主家庭间关系的融洽或紧密程度可能不尽相同,但不妨碍双方在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个资办呼吁,家长聘请家佣时,宜考虑其前居地的不同社会文化情况,倘有意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影像资料,可考虑事先与家佣适当沟通并及早定下限制,告知有关澳门法律制度的规定,避免其因无心之失而作出不当行为。倘发现家佣不当收集、发布未成年子女的影像资料,宜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个资办或其他合适的机构寻求协助。家佣方也宜瞭解澳门的个人资料保护制度,尊重雇主家庭不同成员的个人资料权利,切勿违法收集、处理个人资料,尤其是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
尽管现行《个人资料保护法》未有如内地《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样直接规定将未成年人个人资料列为敏感资料,但无碍个资办对未成年人个资的重视程度。个资办会持续关注社会不同情况,继续以执法、宣传、教育等方式开展工作,亦呼吁家长等重视和谨慎保护未成年人个资。
附件:调查个案摘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