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务局于11月24日就轻型出租汽车(下称“的士”)客运普通准照公开竞投开标,经开标委员会审议,已提交的40份投标书中有21份被接纳,19份不被接纳。各公司提出之竞投金额介乎250万澳门元至380万澳门元不等。
因应部份具期限的士执照陆续到期,及回应公众对的士服务的需求,特区政府开展是次的士准照公开竞投,根据第3/2019号法律《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以及第34/2023号行政法规《轻型出租汽车客运准照的公开竞投程序》的规定,是次透过公开竞投发给10个的士客运普通准照(下称“准照”),每一获判给公司最多为50部符合法定要件之的士申请发给附属于该准照的执照,合共500部普通的士,准照由发出日起计有效期为8年。
是次公开竞投规定承批人必须为本澳注册公司,所营事业仅限于经营的士客运业务。有关开标结果可浏览交通事务局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