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于11月24日以视像方式举行第三次会议,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局长梁颖姸、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楚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署理高级助理民事法律专员邓颕茹等出席。
会上三方就粤港澳三地各自制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细则发布的时间进行详细讨论,以及对如何推进三地和解(调解)协议的相互承认和执行的工作交换了意见,并已就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委员会争取于年底将三地的实施细则及相关发布事宜送交第五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审议及通过,以争取大湾区调解员名册尽早出台。
出席会议的三地代表还包括: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技术辅助厅厅长赵占全、法律推广及公共关系厅厅长陈志扬、国际及区际法律事务厅厅长吴燕翔、高级技术员黄嘉慧;广东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都贵均、副处长钟继亮;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法治建设办公室署理高级政府律师林浩泰、署理高级政府律师张肇庭、政府律师林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