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检察院于3月20日向初级法院第二刑事法庭第CR2-22-0171-PCC号合议庭普通刑事案(工务局前领导及商人贪腐案)提出对控诉书部份内容作出更正,法庭已将相关文件通知了各嫌犯律师以便作出回覆。因此,相关合议庭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中午12时正开庭,以便各嫌犯及其律师就上述事宜作补充陈述,同日下午2时45分进行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