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法律草案
行政会
2022-12-0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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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审议。

为应对日趋复杂的总体国家安全形势,积极贯彻中央“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宪制责任,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有必要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予以完善,为此特区政府于2022年8月22日至10月5 日,就修改第2/2009号法律进行了公开咨询,咨询总结报告亦已于2022年11月7日公布。特区政府经充分研究和考虑咨询期间所收集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后,制定了本法案,期望完善后的第2/2009号法律,能够提升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制的基础、主干和核心法律,兼顾防治国安犯罪和人权保障的需要,以有效遏制外来干涉,维护国家和澳门特区的安全及广大居民福祉。

修法法案的主要建议内容包括:

1. 设立“一般规定”章节,明确法律标的及宗旨、“国家安全”的定义、法律的适用范围、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的职责及活动领域、相关组织保障、本澳居民及其他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等。

2. 设立“刑法规定”章节,并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中的刑法规定,包括:完善“分裂国家”罪、将“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修订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增订“教唆或支持叛乱”罪、完善“煽动叛乱”罪、将“窃取国家机密”罪修订为“侵犯国家秘密”罪、将“澳门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罪修订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组织、团体或个人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罪等。

3. 设立“刑事程序规定”章节,主要透过准用现行第6/97/M号法律《有组织犯罪法》、第10/2000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第2/2006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第17/2009号法律《禁止不法生产、贩卖和吸食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以及第10/2022号法律《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合适规定,完善与国家安全执法及相关司法活动相适应的刑事诉讼制度。

4. 设立“预防性措施”章节,引入三项预防性措施,即“情报通讯截取”、“临时限制离境”、“提供活动资料”,并透过准用或补充适用法例规定,建立相应的程序手续、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平衡风险防控和权利保障的需要。

5. 建议增订有关赋予执行《维护国家安全法》所生程序具紧急性和卷宗保密处理等规定,并连同上述刑事程序规定和预防性措施,也适用于《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三百零五条规定的危害澳门特区安全的犯罪。

6. 为及时弥补法制漏洞,防范安全风险,提高执法水平,修法法案应当尽快实施,建议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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