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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出版新一期《澳门消费》

消费者委员会
2022-08-02 12:08
  • 第346期《澳门消费》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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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出版的第346期《澳门消费》公布蜜饯含甜味剂抽查报告,以及本(2022)年度加油站油表准确度调查结果。

1款样本含过量甜味剂已被停售

消委会及市政署食品安全厅早前联合抽查10款蜜饯,检测这类食品的乙酰磺胺酸钾、糖精、环己基氨基磺酸盐(又名“甜蜜素”)、阿斯巴甜、纽甜及蔗糖素6种甜味剂含量,检测结果有1款样本的环己基氨基磺酸盐含量超出本澳《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法定上限,该样本同批次的产品已即时被勒令停售。

报告提醒消费者蜜饯属于高糖食品,不宜过量食用,10款蜜饯抽查结果、各款样本的资料、选用及食用卫生的建议刊载于新一期《澳门消费》。

抽查加油站油表准确度

新一期《澳门消费》刊登2022年度消委会与市政署抽查加油站油表准确度的工作情况及调查结果,结果显示20个加油站的油表样本中,有1个样本的准确度未达标,油枪出油量多于油表显示值,按参用的中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443-2015《燃油加油机》相关标准,准确度误差值不可超过±0.30%。

消委会已就是次调查结果通报监管部门跟进,并通知相关油站调正及复核至符合标准的要求。

消委会提醒业界须确保加油站内,包括油表等设备其操作的稳定性,以及售卖准确足量的油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主办展销等销售活动实体的通报义务

为更好保障消费者在展销或展览的销售活动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该类活动的主办实体须履行预先通报等义务,业界可参阅第346期《澳门消费》的阐述,切实遵守法律的规定。

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收费有规定

“澳门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为10万澳门元或以下的争议提供免费服务,超过以上金额的案件则按经济利益值计算调解或仲裁的费用,新一期《澳门消费》介绍“中心”收费标准及规定。

消费者可登入消委会网页( www.consumer.gov.mo )及微信(WeChat)帐号浏览新一期《澳门消费》获得更多维权资讯,亦可亲临高士德大马路26号何鸿燊夫人大厦或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消委会办事处,以及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文化局属下各公共图书馆、八角亭图书馆及澳门文化广场等地点免费索取《澳门消费》。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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