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26/2001号行政法规〈规范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的公开竞投、批给合同,以及参与竞投公司和承批公司的适当资格及财力要件〉》的行政法规草案。
为配合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的公开竞投有序开展,特区政府已完成修改第16/2001号法律《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博彩经营制度)并获立法会通过。特区政府继而修订第26/2001号行政法规《规范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的公开竞投、批给合同,以及参与竞投公司和承批公司的适当资格及财力要件》,以便落实及补充博彩经营制度中关于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的公开竞投程序的规定。
鉴于未来博彩业发展的政策方向与二零零一年公开竞投时已大有不同,行政法规主要修改参与竞投时所提交的标书、文件及资料的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必须载明的内容和批给标准的相关规定,尤其加入承批公司开拓外国客源巿场的计划、博彩项目及非博彩项目的投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所带来的利益、承担的社会责任等作为批给的标准。此外,行政法规亦因应博彩经营制度所作的修改,相应地调整受审查对象提交适当资格及财力的附件表格,而有关的附件表格可透过电子方式填写。
由于有关“管理公司”的部分规定将在立法会审议中的《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业务制度》法案作规范,故在行政法规废止相关条文。
为配合新一轮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批给的公开竞投程序的开展,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