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99/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传播,于2022年6月20日及21日关闭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部门,但向公众提供紧急及必需服务的部门除外。
20日及21日维持对外的服务
为此,于上述批示所指期间,消费者如有任何投诉或查询可利用以下途径向消委会寻求协助或反映问题:
消委会接到个案或查询后会尽快跟进及处理,并在消费者有需要的情况下给予相应协助。
呼吁消费者举报侵权行为
消委会呼吁消费者如有发现市面的防疫及消毒等卫生用品;粮油食品及生活百货等民生物资被抬价或有任何消费侵权问题,可使用“消保易”以文字、图/照片提供资料,消委会将尽快作出跟进,以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