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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署跟进一宗怀疑集体胃肠炎不适事件

市政署
2017-09-1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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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接获市民报称一宗怀疑集体胃肠炎不适事件,已通报卫生局作流行病学调查,并派员前往提供食品的场所进行卫生调查,要求场所采取改善措施,食安中心会继续瞭解最新情况及跟进事件。

据报,涉事食品由位于澳门巴波沙大马路盛记白粥提供,两名人士于九月八日晚到该场所共同进食了芒果豆腐花,二人皆于翌日凌晨起陆续出现腹痛、腹泻及呕吐等症状,经卫生局流行病学调查,上述二人在发病前三天内除了该餐外并没有其他共餐史,根据进食记录、潜伏期和症状,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体可能为细菌性较大。

民署接报后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卫生调查,并抽取食品样本检验。现场卫生环境一般,冷冻与冷藏设备之储存温度过高,内存食物欠缺适当覆盖,出现雪柜内冷凝水滴入食物之情况;食品贮存不当,即食熟食未有盖好,且长时间置于室温下;作业人员个人及环境卫生意识薄弱,围裙及鞋垫等个人物品直接晾于食品处理区域,且发现店内有害虫出没。食安中心已即时要求餐厅人员对有关食品贮存环境、雪柜、人员及环境卫生作出检讨及整顿,做好场所灭虫与清洁;同时,敦促涉事场所安排员工修读食品卫生督导员课程及参与基础食品卫生讲座,以加强员工对食品及个人的卫生知识。

食安中心呼吁,食品业界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清洁及保养,加强员工培训,改正卫生陋习,遵照食安法规及指引落实各项要求。同时特别提醒,本澳夏季天气高温潮湿,食物容易变坏,亦是胃肠道疾病多发时期。为减低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及食品业界均必须注意食品卫生及安全,确保食材和食物的贮存及制作过程安全;即食食品不应放置于室温下过长时间,且须有妥善保护,避免交叉污染;对虫害加以控制,保持环境及个人卫生。消费者亦应选择有良好卫生环境及具信誉的食肆,如对食物卫生状况及质量有疑虑应停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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