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本周五截稿
文化局
2015-01-26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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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过去三年的演艺评论创作成果及保存资料,推动澳门演艺事业发展,澳门基金会、文化局继《2010及2011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后,计划联合出版《2012-2014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自本年一月起公开征集二零一二至二零一四年发表的澳门演艺评论文章,本周五(一月三十日)截止递交作品。

评论选分“澳门作者篇”及“外地作者篇”两部分。“澳门作者篇”的选编范围为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澳门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发表于本地或外地报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艺评论文章,评论对象必须为二○一二至二○一四年间澳门艺团在本澳或外地的演出,或外地艺团在本澳的演出。“外地作者篇”选编范围为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非澳门作者发表于本澳或外地报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艺评论文章,评论对象必须为二○一二至二○一四年间澳门艺团在本澳或外地的演出。

“澳门作者篇”及“外地作者篇”来稿字数不限,每人每年度限投最多两篇作品,作品须以发表时的内容为准,恕不接受未刊稿、仅于网上发表或已结集出版之作品。评论选将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以精选为原则进行编选,,内容涉及澳门艺团在本澳演出之评论作品获优先考虑。

有兴趣的作者可于澳门基金会网页(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相关表格,亦可于澳门基金会研究所(南湾时代商业中心十三楼)、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及澳门笔会(慕拉士大马路二百一十八A号澳门日报大楼十一楼C座)索取。投稿时需将填妥的投稿资料表、声明书,连同作品的原刊稿电子檔案(Word檔,内文中注明发表日期、刊物名称及评论场次等相关资料)及如有的原刊稿副本,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前邮寄或送至澳门笔会,或电邮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提交资料的封面或电邮标题注明“《2012-2014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征稿”及投稿类别。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二八七二零一五零澳门笔会冯小姐或八七九七八五三九澳门基金会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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