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早前发生在路环的两宗再次占地案,检察院已开立刑事调查卷宗并交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案情显示,涉案的两幅土地,分别位于路环电厂街及其旁侧的土地及路环丰怡石矿场东南侧的两幅地段,是属于特区政府所有。土地工务运输局在巡视土地时发现两幅政府已经围板、标语牌明显标示属于政府的土地均被人拆除,土地上摆放大量建筑机械、弃置的车辆、货柜等杂物,但不知是何人所为。日前,土地工务运输局连同其他政府部门对破坏的围板已经修复,并再次标示警示牌,但非法占用土地的杂物仍没有搬移。
承办检察官经审阅相关证据后,认为上述两幅土地政府已设置围板、张贴标语,表明该土地属政府所有并由政府管理,但被身份不明人士故意霸占使用,工务部门也未能知悉何人所为。此种明显故意占用政府土地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属触犯《刑法典》第185条所规定的“侵入限制公众进入的地方罪”,可被科处徒刑。为此承办检察官已着令开立刑事调查卷宗并指令相关部门开展刑事调查,并要求尽快查明事实,确认实施行为的嫌疑人,依法进行惩处,以保障特区财产及市民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