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今(31)日重申,就初级法院合议庭裁定四名民政总署人员在涉嫌渎职案中获判无罪,特区政府尊重司法独立及法院作出的裁判。
陈丽敏表示,有关裁判未转为确定判决前,相关的内部纪律调查程序仍处于中止状态,而对相关人员实施的防范性停职将继续维持;按照公职法律,相关人员在公务员编制内职程的原职位将继续保留。
她指出,在裁判转为确定判决后,需待调查员重启内部纪律调查程序,得出结论后提交予行政长官,之后再进行下一阶段的程序。她最后重申,一切程序须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