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报今日刊登行政长官第26 / 2014号行政命令,授予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澳门新时代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新时代公司"),签署有关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第二标段及第五标段批给合同的公证合同。政府将竭尽全力与新时代公司协调,做好相关移交工作,以确保巴士服务的平稳过渡。
巴士服务是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绝不能中断服务,因此政府在处理维澳莲运破产这公共危机事件上,一直坚守保障巴士服务稳定和员工平稳过渡两大原则,并在此前提下,参照廉政公署对巴士服务合同提出的意见,在今年6月30日租赁维澳莲运资产之期限内完成符合公共服务批给制度情况下,积极寻找具备适当经营能力的公司承接维澳莲运负责营运之标段,以确保巴士服务回复正常运作。
由于维澳莲运破产程序的债权申报阶段至今年3月13日方获完成,此前政府并未具备条件开展竞投程序,而特区政府经法院批准租赁维澳莲运的企业以营运巴士服务至今年6月30日,在这有限时间上实无法进行公开招标,因此有必要透过直接磋商的方式确定新的营运者。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巴士服务,特区政府按照新营运者必须接受以公共服务批给制度签订有关合同、拥有在本澳从事陆路客运服务的技术能力和适当经验、承接维澳莲运的车辆及设备,以及确保维澳莲运员工的薪酬及福利不变的原则下选择新营运者。经过多月来的分析,最终落实以公共服务批给制度,将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第二标段及第五标段批给予新时代公司,日内将正式签署批给合同。
当前特区政府会竭尽所能,尽快完成维澳莲运原有巴士服务的移交工作,保障巴士服务的稳定运作和员工顺利过渡至新公司。续后,将朝着是次批给合同方向积极与两巴磋商,以及持续优化巴士服务,保障广大市民继续使用巴士服务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