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大西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发行澳门币拾圆、贰拾圆、伍拾圆、壹佰圆、伍佰圆及壹仟圆纸币》行政法规草案。
鉴于大西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10/2005号行政法规、第7/2009号行政法规发行及根据第11/2010号行政法规增加发行的澳门币拾圆、贰拾圆、伍拾圆、壹佰圆、伍佰圆及壹仟圆纸币的流通量不足,须再次增加其发行量。故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了《重新发行澳门币拾圆、贰拾圆、伍拾圆、壹佰圆、伍佰圆及壹仟圆纸币》行政法规草案,以增加纸币发行量。
草案规定许可发行的纸币基本上保持第10/2005号行政法规及第7/2009号行政法规所订定的特征,只对开始流通日期和许可发行的行政法规编号作出更改。
草案建议重新发行的纸币的面额及数量如下:
(一) 拾圆:六千五百万张;
(二) 贰拾圆:三千五百万张;
(三) 伍拾圆:六百万张;
(四) 壹佰圆:三千万张;
(五) 伍佰圆:一千万张及;
(六) 壹仟圆:一百万张。
行政法规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