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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日内安排安顺大厦准业主办理上楼手续

房屋局
2013-08-19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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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将于日内按序安排安顺大厦经济房屋之预约买受人(俗称准业主)办理上楼手续,并继续提供一站式的便民服务,准业主在支付楼款及领取单位锁匙后,可即场办理管理合约缴付相关费用,包括管理按金、准备金(维修基金)及泥头费等费用,并可同时办理水电表及燃气申请。

安顺大厦是最后一个按照旧经屋法(第13/93/M号法令)之规定,以房屋发展合同形式兴建的经济房屋项目。根据第40/2011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地批示的条款,该项目发展商享有该大厦内217个住宅单位及非居住用途单位之所有权,但发展商须将其拥有之全部住宅单位售予特区政府,并统一由房屋局进行分配。

同时,《安顺大厦经济房屋售楼说明书》亦已标示相关批地批示,以及该项目包括“停车场”等非居住用途,供所有获甄选之安顺大厦经济房屋家团参阅。

另外,配合石排湾公屋项目落成及住户陆续迁入之需要,交通事务局于今年第一季已启用了区内的巴士站场,调整15、25、26、26A、50及N3六条路线进入该区,并于今年4月及7月先后开启25F及22F快速巴士路线,分别连接石排湾巴士总站至关闸总站及亚马喇前地站,此外,由石排湾总站连接至其他大型转乘站场的快速路线亦会于稍后时间开通,让居民透过这些主要站点,利用转乘服务往返本澳不同地区。随着相关快速巴士路线陆续投入营运,交通事务局会密切留意路线的营运情况,并因应客量需求适时检讨及调整班次频率,从而更好地配合公众的出行需要。

政府除提供巴士服务,便利区内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外,考虑到部份住户使用私人车辆作为主要出行工具,石排湾公屋社区内设有五个公共停车场,其中居雅大厦及业兴大厦停车场现正开放使用,而乐群楼停车场已完成建设,待验收后将陆续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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