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发展商保障买家权益
土地工务局
2013-04-16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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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私人楼宇项目销售楼花事宜引起社会关注,土地工务运输局今日(16日)就有关情况与发展商会面,局方表示,在“楼花法”实施之前,发展商应一如既往,将尽量详尽的项目资讯告之买家,包括提醒买家有关建筑计划草案(草则)还未获核准等,以保障买家权益。另外,发展商亦理解到社会忧虑,表示愿意配合政府工作。

今日下午,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及副局长陈宝霞就位于北区东北大马路的发展项目,在草则未获核准已进行楼花销售事宜,与发展商三名代表会面。

局方表示,楼花买卖涉及较大金钱交易,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俗称“楼花法”的《承诺转让在建楼宇的法律制度》未通过实施之前,目前未有法律规范楼花买卖行为,过去楼花买卖主要依靠发展商自律及遵守业界操守。政府要求有关发展商要将尽量详尽的项目讯息告之买家,尤其针对今次情况,更应提醒买家有关草则仍未获得核准,以保障买家权益。局方关注和重视社会对有关项目的忧虑,目前审理项目的草则已到最后阶段,相信短期内可核准。

发展商代表表示愿意配合政府工作。他们亦相信,“楼花法”出台后有助完善及规范楼花销售方式。

政府呼吁市民,在买卖楼花时须小心注意风险。与此同时,由于发展商与买家之间订定的预约合同属于私人契约,倘期间引致纠纷等问题,买家可依据《民法典》遁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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